
主持院全面工作。

主持全院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检测业务管理、岩土勘察、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既有建筑安全技术工作。

主持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后勤、教育培训、装饰装修业务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科研及各类研发平台管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编制、档案管理和数智化业务工作。

负责消防业务管理、创新业务研究与产业化应用工作,协助院长分管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