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5、6、7日,依据区建设厅桂建城[2007]102号文件精神,在建设厅、院领导指示下,我院一行9人对梧州进行整治“五乱”工作进行督察。在三天的工作中,分别对梧州市的蝶山区、万秀区、长洲区以及苍梧县、腾县、蒙山县、芩溪市进行工作检查,并将检查中看到的成效及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到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