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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标志已正式已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证
2010-11-22

 

    2010年9月7日,我院标志正式已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证,这标志着我院院标以受到国家商标法的法律保护,从而完善我院使用该商标的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要求及商标的用途:
     商标可能是一个单词、字母、图形或是它们的组合,包括图画、符号等平面形象,我国现行商标法尚未将立体形象列入保护范围。商标的标识还应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辨认,受众可以据此把该商标标示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商标标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商标注册保护制度通过授予商标权人使用商标来标示其商品或服务(以区别于其他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独占权,或者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来实现商标权人的经济利益。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但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的保护期限,续展注册没有次数的限制。